4月6日,湖南省靖州县人民检察院将40余辆崭新的公务自行车配备到每位干警手中,开启了该院“节能减排,绿色出行”的序幕。
2011年靖州县人民检察院搬进了新的办公大楼,使得原来距该院较近的政府大院和公安局与之相隔3至4公里,将原来与该单位相距较远的法院和看守所均拉近到3公里左右,这些部门均与该院工作联系密切,每天拿文件、送案卷、问犯人来回十几趟,趟趟需要公车接送,出行十分不便,更重要的是公车使用频率大幅上升且油价不断上涨,造成公车支出急剧增加。
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政府机构绿色出行活动倡导的“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该院在县城范围内办公办案将全部骑自行车替代公车。据估计,公务自行车的使用将使公车每天外出的次数减少到四、五趟,使用率降低60%左右,将大大减少公车支出的费用。同时,该院制定《公务自行车管理办法》加强对公务自行车的管理,促进公务自行车的效用达到最大化。
此外,骑自行车出行可以减少尾气排放,保护环境;更便于锻炼身体,增进干警身体健康,保障干警更好的完成工作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