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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旅游惊现“地下”导游协会

来源:新浪 发布:2012-04-01 14:22 一个原本是导游和旅游社之间的普通纠纷让一个成立了两年的地下导游协会浮出水面。 导游协会会长、理事长、理事、会员等级分明,并统一着装以示合力,抱成一团维护权益;这让在旅游旺季来临之际准备大干一场的众多清远旅行社非常担心,惟恐成为导游协会封杀的...


    一个原本是导游和旅游社之间的普通纠纷让一个成立了两年的“地下”导游协会浮出水面。

    “导游协会”会长、理事长、理事、会员等级分明,并统一着装以示合力,抱成一团维护权益;这让在旅游旺季来临之际准备大干一场的众多清远旅行社非常担心,惟恐成为“导游协会”封杀的对象。

    这是一场导游和旅行社之间的博弈。

    导游队伍该如何管理,矛盾该如何化解?专家给出的建议是:设立导游管理中心,在行动上以规矩约束,在生活上以保障稳定,只有这样,清远旅游业的明天才会更美好。

    小纠纷引出“地下”导游协会

    如果不是十多天前的那场涉及几百元金额的小纠纷,清远市新里程旅行社(以下简称新里程)的副总经理周绮娴可能至今还不知道这个组织的存在。

    周绮娴告诉记者,3月8日,导游莫燕芬作为新里程临时聘用的地接导游接待42人的团队前往清远市东城的一个景区。因在导游费的支付标准上产生了争议,莫燕芬表示了强烈的不满。在争吵的过程中,有其他导游(同为“导游协会”成员)提醒新里程计调兼导游部主管李梅香,莫燕芬的实际身份是“导游协会”梁远军会长的夫人,并以此威胁要回协会汇报,以后再好好“宣传宣传”你们公司,看谁还来帮你们带团等言论。

    3月21日,名叫梁远军的“会长”亲自出马了。周绮娴说,梁远军通过QQ和电话屡次与李梅香联系,提出几点要求:1、要完全得到其“合法收益”,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导游协会”的声誉大事;2、如不能满足其要求,将通知协会和下属分会针对新里程断绝一切导游安排;3、准备拉队上门示威,并就此事搞臭新里程公司。

    心力交瘁之下,李梅香提出辞职,而这一系列事件也让做了几十年旅游的周绮娴警觉。因清远旅行社在旺季来临之时,多会在社会上聘请导游带团,一旦被“导游协会”集体抵制,后果将不堪设想。

    由于梁远军的QQ注明是“清远国旅梁”,因而周绮娴立即致电清远国旅总经理刘汝胜。刘一开始称并不知其人,但当周绮娴告知其事态的严重性时,他始说代为说情。在经过讨价还价之后,刘汝胜希望彼此低调了结。然而,梁远军同时再次电话威胁李梅香。无奈之下,周绮娴只好通知各旅游社老总,郑重呼吁重视此事,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清远市旅游局上书,明确表达新里程与“导游协会”这种欺行霸市行为斗争到底的决心。

    政府部门:若牟利将严厉打击

    自称“导游协会”会长的梁远军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承认与新里程公司有经济纠纷,但否认威胁恐吓李梅香。

    “清远导游协会于2009年末成立,是一种始创于民间,又传承于民间的自发性,非盈利性质的社会组织。虽没有旅游局正式的授权和批准,但会员入会程序简单自愿、且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梁远军如此解释“导游协会”的宗旨。

    按照梁远军的说法,他自身没从“导游协会”上赚取一分钱,反而为导游服务倒贴了不少电话费和精力。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得知,曾多次通过“导游协会”聘请社会导游的清远几家旅行社在付给导游的服务费时确实并未增加佣金费用,但“导游协会”是否向导游收取费用,南方日报记者暂不得而知。“‘导游协会’的人曾告诉李梅香,今年要开始向旅行社收佣金了,每个导游的佣金在10元左右。”周绮娴说。

    清远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导游协会”这样未经注册审批的非法团体如果涉嫌牟利将是政府严厉打击的对象,民政部门将协同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打击此类现象的蔓延。

    导游管理,必以规矩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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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游是一个城市对外宣传的形象大使。导游提供的服务是全方位的,既要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亦要在具体的服务岗位上清晰了解工作流程和明确职责操守。一个好的导游为游客带来愉悦的同时,也让游客对当地的风土人情、历史文化有更多的了解。一个好的导游本身就是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全民旅游时代的到来,导游的需求量也在激增。然而,除却自然季节产生的淡旺季外,受自然灾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旅游行业处于波动较大的市场环境。作为城市服务的第一线人员,导游队伍自然而然地首当其冲受到波及。这也为清远的旅游管理部门出了难题:一方面是每年逾2500万人次进入清远而产生的对导游员的大量需求,另一方面是导游队伍良莠不齐,整体素质因无具体可行的管理办法而逐年下降。在旅游局登记在册的持证导游人员不足2000人已明显露出了旅游行业的人才资源短板。大量无证社会人员进入导游市场,不啻于一颗颗随时可能引爆的定时炸弹,危及着清远旅游的安全和美誉。

    1999年颁发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对考取国家导游证及持证导游的管理有了明确的规定和指引。然而,在清远大量存在的是无证导游。由于近六七成的持证导游或转行、或转内勤、或到珠三角谋生,真正在清远从业的持证导游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这也为无证导游能进入市场提供了客观条件。在缺乏有效管理的情况下,持证导游的应得利益不能得到保障,不考证也可以上团的现象长期存在从而更让大量的社会人员觉得在旅游市场挣钱容易、不受约束,各种“野导”、“黑导”纷纷拉帮结队入场浑水摸鱼。受利益驱动,打着各种旗号的非法“导游协会”的形成必成定势。

    清远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资源丰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是基本法则,对具体的细节未必面面俱到。清远旅游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可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制定符合清远旅游自身发展的管理执行细则,并最终将清远导游队伍纳入正常的旅游法规管理体系,为清远打造中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做好人才储备积累。

    当然,人才培养和积累不仅仅是管理,也体现在如何能建立好保障制度,让导游人员劳有所获,爱岗乐业。导游工作本身就是辛苦活,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导游人员全天候接单上岗,很难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时间给以休息保障;同时受淡旺季影响,多数导游很难与旅行社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和享受社会保障,这也迫使导游人员做一天算一天,难以树立从业的长远目标。这些都需要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共同明确商定具体的保障办法。

    目前清远的导游队伍多是80、90后,年轻有活力,但也充满了稚嫩与盲动。在心智上必以公德善行,在行为上必以规矩约束,在生活上必以保障稳定,促其成熟,诱其向上。旅游主管部门应敦促旅行社行业协会设立“导游管理中心,并统一入册管理所有导游人员,使其心有所向,身有所属。旅行社行业更应该纯净市场,减少恶性竞争,避免导游人员成为恶性竞争的帮手和牺牲品。只有这样,清远旅游才会有大量的后备军,清远旅游业的明天才会更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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