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准夫妇对签署婚前协议视而不见,不少华人年老夫妇仍然坚持张望。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将迈入婚姻殿堂的美国夫妇签署婚前协议(prenup)很一般,是身处高离婚率环境下对婚姻持慎重态度的表现。岂料,美国人的“执意”却成为不少华裔准新娘的“心病”,对将来另一半决心指数下滑,以至思索“退婚”。
“婚前协议”不只成为一些跨国婚姻的“绊脚石”,也是不少年老华人准夫妇的“眼中钉”。与男友相恋八年、去年底结为连理的白领刘小姐表示,婚前协议专为婚姻决裂后,单方如何财富分配、领取配偶奉养费而设,婚前讨论过于“理想”。
刘小姐与教师已阅历两年异地恋,置信“情比金坚”的她以为,在婚前与另一半商榷婚前协议很“为难”,也会让对方觉得本人对将来生活决心缺乏,“极易发生不用要的曲解”。
去年南加大毕业后新婚的章小姐表示,她与教师一同在美打拼,家人都在上海,目前两野生作刚起步,放款未几。婚礼也只约请三两好友复杂举行。婚前曾思索向律师征询婚前协议事宜,但思索到两人为数未几的放款外加不低的律师费,“仿佛没有必要”。
签署婚前协议对一些跨国婚姻冲击较大。林小姐无法在论坛发帖向身处异国婚姻的姐妹求助。“男友是美国人,大我十多岁,经商。最近求婚时第一点就提出婚前财富公证。虽觉得他有些精明,但想想本人财富比他少很多,仿佛也公道。”
此帖一出,惹起众网友共鸣,有人婉言“婚前对对方有一丝满意就该慎重行事,因婚前一个小缺陷都可变成婚姻决裂的导火索”。也有网友对美国准新郎表示了解,倡议林小姐可藉此提出保证本身利益的条件,防止离婚后“净身出户”。
林小姐面对炸开锅的网友评论甚感无法,对婚姻发生莫名害怕,“行将成为新娘本值得兴奋,而今满脑子却是想都不敢想的离婚假定”。
相比美国人,华人准夫妇对签署婚前、婚后协议理念较为单薄,不少夫妇以为“求助一名律师就可操持”。现实上,须单方各自找寻一名代表律师,一方起草、一方审核,并在正式结婚注销日前至多七天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