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没到婚龄想结婚,居然拿着姐姐的身份证,骗过了婚姻注销核心的任务职员,拿到结婚证。昨日,记者重新洲区法院得悉,该院初次采用简易顺序,审结这起盗用身份证骗领结婚证行政诉讼案,判决该婚姻注销有效。
6年前,新洲男子洪小燕预备和男友吴某结婚。但她事先满意20岁,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她和姐姐洪大燕长得很像,就偷偷拿着姐姐的身份证到新洲区民政局拿了却婚证。
次年,洪大燕也和陈某注销结婚,但婚姻注销核心任务职员偷偷通知陈某,依据记载洪大燕并非初婚。固然洪大燕弄分明了事情真相,但是陈某还是很恼火。
去年,洪大燕和丈夫发作冲突,丈夫又把她的婚史拿进去说事。她深感遭受侮辱,于往年2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她以为,婚姻注销部分因检查不严,招致她呈现了两次婚姻注销记载,恳求撤销她妹妹和吴某的婚姻注销行为。
法院查明真相后,运用简易方式审理,判定洪小燕的婚姻注销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