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中确当事人施行家庭暴力,情节卑劣、结果严峻致使形成立功的行为,依据《刑法》规则,行为人该当承当刑事法律义务。我国现行《刑法》对施行家庭暴力冒犯刑律触及的罪名有成心损伤罪、合法拘禁罪、欺侮罪、暴力干预婚姻自在罪、重婚罪、优待罪、抛弃罪等。
在《婚姻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则:“对重婚的,对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抛弃家庭成员形成立功的,依法追查刑事义务。受益人能够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则,向群众法院自诉;公安机关该当依法侦查,群众检察院该当依法提起公诉。”值得留意的是,当受益人不对重婚、施行家庭暴力、优待、抛弃等案件中的立功怀疑人提起自诉时,公安机关“该当”侦查,群众检察院“该当”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