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反家庭暴力立法大众态度考察”后果旧事公布会在北京举行。在被考察者中,84.9%的人以为有必要针对家庭暴力立法;93.5%的人支撑全国妇联和相关部分推进特地立法。
2011年10月2日,重庆市在全国率先以社会管理分析管理委员会的表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增强防止和遏止家庭暴力任务的施行看法》,树立起了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等多部分联动长效机制。2011年全市已树立家暴赞扬站点2593个,并方案于2013年根本树立反家暴效劳体系,完成家暴赞扬站点掩盖全市。
反家暴立法势在必行
目前,虽然我国在《婚姻法》、《未成年人维护法》、《治安管理处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都触及到了反家庭暴力方式,但在立法层面仍然具有一些缺乏,招致执法机关在执法进程中经常因缺少法律根据,无法可依,受益者的合理权益也不能失掉无效的维护。
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教员祈亚平指出:“国度公权利对家庭暴力受益人的维护具有分明的滞后性,一般只是在家庭暴力下降为刑事案件时才能够参与。”
对此,民盟福建省副主委、省群众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表示:“该当尽快制定一部特地的反家庭暴力法,并在司法顺序上采取一些便当措施,使防止和遏止家庭暴力有一系列完美的顺序和救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