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生了一件因觊觎老宅,欺瞒手足,弄虚作假,变更老宅房产手续的奇闻,致使兄妹反目,对簿公堂。
张老先生于2005年9月撒手人寰,留下老伴牛某,四子一女,房产一栋。大哥张全(化名)因老二张成(化名)有病长期住院,故主张遗产不分不卖,以备张成安身立命。老三张兰(化名)作为牛老太唯一的女儿,担负起照顾牛某的任务。后来,张兰建议牛某把老家的房子让给她,她给牛某养老送终。牛某一想,觉得也是这个道理。但是因为老大有言在先,不动这个老宅。所以,张兰想过户房产的事情只能瞒着张全,谎称房子一直对外出租。当张兰推着牛老太带着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时,工作人员看到房产证上写着张老先生的名字,便告知他们,应该由张老先生亲自办理。若张老先生过世了,则该房产应作为遗产处理,由牛老太和儿女共同继承,然后才能办理变更房产过户手续。张兰一听,感觉不大好办,大哥一定不会同意房产转让。经过一番转动脑筋,张兰来到所在居委会,申请张老先生有三子一女及子女放弃继承遗产证明。公证处根据证明出具了公证书,房子由牛老太一人继承。2007年1月,牛老太在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并于同年三月与张兰的儿媳、牛老太的外孙媳孙某达成了房屋买卖协议,以两万元的价格转让了近40平的老屋。然而,这事却成为老太太的一块心病。
后来,在老大张全的家中,张全问其老母亲老屋房租是多少,老太太犹豫半天,终于吐出实情。老大张全一听惊怒异常,后来张全兄弟与张兰一家协商未果,一纸诉状把张兰及其儿子儿媳等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返还房屋,同时要求分割遗产。
庭审法官审理后认为,原告牛老太将取得遗产继承房屋以买卖的方式卖给被告孙某,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被告孙某领取了房屋产权证,享有房屋所有权,被告孙某不构成侵权。同时认为,因张全等要求继承遗产的房屋业已不存在,由牛老太卖给了被告孙某,虽原告撤消了公证,但孙某名下的房产证并未撤销,故不存在原告要求继承的房屋。综上,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