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居民对出具婚姻记录证明的需求不断增加,省民政厅近日出台《湖北省婚姻登记记录查询证明出具工作规范》。至此,我省各婚登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将有据可依。
该规范首次明确了出具婚姻登记查询证明的受理条件、提交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当事人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查询证明》时,应是在该辖区办理的结婚或离婚登记,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规范还明确,当事人不能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可委托办理,但需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出国人员应提交经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的当事人的委托书。
近年来,随着办理房产交易、贷款、出国结婚等事务的居民日益增多,对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需求也快速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