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卖肾买苹果手机。本报讯据《三湘都市报》等媒体综合报道,引发网络热议的“17岁少年卖肾”案9日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公诉方认为,9名被告人故意伤害被害人王某身体致其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4月,17岁的小王通过网络找到黑中介,想卖肾换钱。在黑中介的牵线下,他奔波千里来到郴州,做了检查后,在郴州一家医院的“男性泌尿科”做了手术,事后得到2.2万元。
拿到钱后,小王去买了苹果手机和ipad2,但他回家后身体越来越差,直到家长再三追问,他才坦承:把一个肾卖掉了。小王的母亲赶紧赶到郴州市报案,多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网。经鉴定,小王的伤情构成重伤、三级伤残。
15万元再加1万美元,这是换了小王肾脏的“受体”所出的价钱,而这笔钱到小王手中只有2.2万元,剩下的全部由黑中介、黑医生等瓜分。
图为“17岁少年卖肾”案庭审现场,9名被告人被控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