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把全市《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色出行行动实施方案》部署下去,各个单位要抓好落实,为我们的后代拥有蓝天白云贡献自己的力量。”4月1日下午,副区长张勇在宝安区有关行动部署会议上做出上述表示。
据了解,为了有效推进节能减排,进一步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宝安区决定在全区开展“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色出行”行动。该行动自2012年3月4日启动,一年为一个周期。行动分为两部分:一是倡导“自愿+义务”停用少用、绿色出行,对于违反承诺的车主,予以提醒,不予处罚;二是出台“限制性”停用少用、绿色出行措施,对于违反“限制性”措施的车辆,按有关规定处理。
张勇要求,一定要确实落实好工作责任。具体来说,就是抓好本系统人员带头落实、本单位公务用车带头停驶;抓好宣传和教育,让大家理解绿色出行,主动绿色出行;抓好绿色出行“后勤保障”工作。
会上,区文明办负责人还就“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色出行”行动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工作要求做了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