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租车,跨地区作案,专挑单个女性动手。盯梢、绑架、将人塞到车上带离现场、抢劫、偏僻处扔下车。这不是警匪片的情节,而是警方破获的一起抢劫案犯使用的作案手段。6月21日,该抢劫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被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李亮章系湖南邵阳人,梁庭建(大建)、谢吴建(小建)、肖兵、韦振荣、肖兵都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这伙20多岁的年轻人是在广东打工时认识的,因为嫌打工太累赚的钱又太少,便辞工齐聚到李亮章的老家邵阳,密谋如何搞点钱花(意即抢劫)。最终,他们决定租一辆车,由李亮章负责开到常德、益阳等地,专抢那些看起来比较富裕、单独出行的女性。
2011年12月,李亮章在邵阳某租车公司以400元/每天的价格,租了一辆丰田小车,载着这伙人到了常德,可惜,在市区转悠了三天都没有瞄到方便下手的目标。小建提议说益阳富婆多,到益阳去搞。于是这伙人于12月29日窜到益阳市,继续寻找作案目标。下午7点左右,康复路家润多超市北门一女子刘某从私家车下来准备进超市购物,因为天寒地冻,此时行人寥寥,大建等人决定对刘某动手。等刘某回到小车旁准备开门之际,大建等4人冲过去摁住刘某,扯下其围巾蒙住头部,强行将其拖到李亮章驾驶的车旁,肖兵在车上接应,将刘某塞到车内,迅速离开了现场。在车上,刘某拼命挣扎,小建持刀警告说“小心要了你的命”。然后,这伙人将刘某身上的300元现金、一个苹果4代手机、一条吉盟铂金项链搜刮一空。待车行到益宁城际干道一偏僻路段时,李亮章等人将刘某扔下车,迅速逃走。
经鉴定,刘某被抢钱物价值7900元,销赃后,除掉开支,团伙成员每人还分了几百块钱。2012年1月10日到2月6日,该团伙采取同样手段,先后窜到益阳、邵阳市区作案三次,抢得现金、项链、戒指、手机等物,连同第一次抢劫所得,总价值24000多元。其中,一位邵阳女子和丈夫晚餐后上街散步,居然在其丈夫身旁被劫持遭洗劫。
案犯嚣张的作案手段,给群众带来的极不安全感,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根据被害人报案提供的情况,通过调取案犯行车路段作案时间的监控录像,警方锁定了嫌疑车辆,并顺藤摸瓜,最终在湘潭将该团伙成员连同作案车辆一并抓获。
办案检察官提醒市民尤其是女性朋友警惕这种新的犯罪形式,平时逛街或购物,尽量结伴出行,避开偏僻路段,财富不要外露。一旦被罪犯劫持,要尽量保持冷静,不要惹怒罪犯,以免招来杀身之祸,因为罪犯主要目的是劫财。同时要尽量留意罪犯特征,为警方破案提供有价值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