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针对有消费者反映《Apple维修条款》及《iPhone维修报告》中存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中国消协联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山东等六省市消协共同发表点评意见。各地消协组织还会继续采取哪些应对措施?消费者个体还能通过哪些渠道来维权?
江苏南通工商局近日查处了一起苹果公司“霸王条款”侵权案,这也是国内首起消费者投诉苹果手机维修授权服务商利用“格式合同”侵权案。今年1月份,顾先生在南通某卖场买了一部iphone4手机,用了83天后,发现手机在通话中听不清对方的声音。经过苹果手机南通授权服务商的检测,发现是送话机出现了故障,他表示7天后为顾先生更换一部新的手机。
顾先生:当时也是蛮感动的,苹果毕竟是一个大公司,给我们很不错的体验。然后过了一个礼拜,取了以后我就发现有问题,后来我跟苹果沟通,他说我出厂日期是属于保密的,我就觉得莫名其妙了。我通过我的渠道了解,我的手机2010月2月12日出厂的手机,是个很旧的手机。
在详细阅读了这家苹果授权服务商提供的维修报告后,顾先生方才大梦初醒。维修报告上写得很清楚:维修更换的部件采用全新或者翻新的部件。接到顾先生的投诉后,南通市消协副秘书长陈罡在认真研读这份维修报告后认为这样的条款不可思议。
陈罡:我们感觉非常的惊讶,因为手机“三包”规定出台已经这么长时间了,像苹果维修报告第三条:使用翻新部件这种最明显的问题,苹果居然还堂而皇之地写在维修报告上。接到这起投诉以后,经过分析我们南通消协向南通工商局发出了对苹果授权服务商的行政处罚建议函。
顾先生的遭遇绝不只是个例,多个省市的不少消费者都有过相似的经历。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介绍说,中消协及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山东等六省市消协认为,苹果公司《Apple维修条款》及《iPhone维修报告》的格式条款主要存在五大问题。
陈剑:“维修可用翻新件旧件的归属自己定”、第二个是“维修造成产品损坏仅赔维修款”、第三个是“运输损坏不能免费维修”、第四个是“逾期未取机视为消费者自动放弃所有权”、第五个是“代替消费者做选择,自行限定责任范围”。
陈剑介绍说,苹果公司的维修条款中不同程度地违反了我国多个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苹果维修合同中存在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中消协与各有关单位将依据《消法》赋予的职能,继续跟进有关事件的进展。
在接受顾先生的投诉后,经过一个月的调查取证,江苏南通工商局崇川分局对涉事的苹果手机授权服务商作出了责令整改并处罚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顾先生的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其他省市的消费者也在经历着和他一样的遭遇。面对苹果公司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如何来维权?
5月上旬,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已经电邮苹果公司,希望5个工作日内能有相应的回复,但到目前为止,仍没有接到任何的答复。江苏消协部门介入处理顾先生投诉的过程中,发现苹果公司对外公布的热线、邮箱也全都变成了摆设,根本无人回应。消协组织对苹果公司的霸王条款发表了点评意见,消费者还能通过哪些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表示,单个的消费者如果通过诉讼维权,成本会比较高。
邱宝昌:我认为消费者对于这样的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可以和它协商解决,当然如果靠单一的一个消费者去解决难度很大,正是因为消费者个体力量的薄弱,协商不成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话,诉讼成本是很高的,这个成本不仅仅是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可能是几百块钱的事情如果每一个都要通过诉讼去解决,所花费的成本,可能从经济角度核算肯定要高于这个数。
邱宝昌建议工商部门可以针对苹果公司的霸王条款为消费者出手解决问题。
邱宝昌:工商总局在2010年出台了对格式合同监管这种办法,也就是对于经营者提供的格式合同当中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才它可以通过这种监管与引导、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来使这种经营者来改善对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来进行修订。
截止目前,苹果公司依然没有对中消协联合六省市消协发表的点评意见做出任何回应,苹果公司是要和中国的消费者玩躲猫猫的手游吗?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