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版权起诉的周期较长,成本高,很多公司抱着拖延的战术,往往案子还没审完,游戏已经赚足钱了。
对于这种做法,一些版权方也开始想对策。从去年7月份开始,畅游已经开始针对IP维权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流程:每天都会有专人在各大平台找新游戏,哪个产品要封测,要内测,在测试的阶段就会对产品进行监控,如果有侵权行为,就会进行取证,然后和游戏商进行沟通要求整改。
由于游戏在测试阶段没有开放支付系统,因此也就没有收入,如果确实侵权,畅游会在正式上线之前和游戏方沟通,实质上是希望在影响扩大之前把版权问题解决,“把侵权扼杀在摇篮里。”
李国龙表示,以前的侵权行为非常赤裸裸,郭靖就叫郭靖,黄蓉就叫黄蓉,现在有些游戏厂商也很聪明,在游戏测试的时候,把郭靖写成“靖儿,”把黄蓉写成“蓉儿,”其实是在打版权的擦版球,这无疑增加了维权的难度。
渠道对侵权的态度暧昧而多变 将“皮球”踢给版权方和厂商
事实上,在IP维权中,除了要和游戏开发商的打交道,还必须面对游戏渠道方。而游戏渠道面对IP侵权的态度,则显得暧昧和多变。
李国龙介绍,在实际维权中,通常是版权方先和游戏渠道进行联系,然后由渠道提供游戏厂商的联系方式,再跟厂商沟通。“渠道的作法通常是给游戏开发商施压,要求配合版权方对游戏进行修改,如果不能修改完,就不再对游戏进行新版本更新,甚至会停运下架。”
但实际上,渠道也有自己的衡量,如果这款侵权产品本身很热门,渠道分成较多,利润很高的话,那么渠道就会一拖再拖,如果产品本身不赚钱,那么涉嫌侵权的产品便很快下架。
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渠道的作法通常是将“皮球”踢给版权方和游戏厂商,由他们单独协商,达成协议后,再按照协议要求对产品进行替换,由于沟通的时间成本以及产品整改的时间差,这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渠道商的利益。
之所以敢明目张胆的侵权,主要受益于“避风港原则”,“避风港原则”是指在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其中有规定,网络存储及搜索提供商在接到权利人申请通知后,断开侵权的相关链接,即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避风港原则不是侵权的挡箭牌,李国龙表示,畅游通过一系列的维权行动,希望把金庸IP版权打造成红旗原则,让游戏厂商知道,“金庸的IP是属于畅游和完美,别的厂商不能随便拿来用。”
红旗原则是指如果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网络服务商不能以不知道侵权的理由来推脱责任,即使权利人没有发出过通知,我们也应该认定侵权的。
事实上,通过业内一系列的维权行动,曾经盗版横行的游戏IP,已经得到有效遏制,随着IP产业日趋成熟,相关的行业自律体系也不断完善,这给IP市场注入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