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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

来源:凤凰网 发布:2012-04-10 11:44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成和应用项目4,421,946.50

    司拟使用4,627.72 万元超募资金建设基于Ladybug3 的车载激光扫描系统研制、

    3 台便携式激光扫描系统。报告期内,公司已投入442.19万元,并顺利完成两辆

    2011年9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部分

    首次授予182万份,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8,400万股的2.17%;预留18万

    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

    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 182 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公司每份股票期

    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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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公司 2012 年 1 月初开始摊销,以每份期权价值为 4.88 元进行测算,假

    设各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发生变化,则 2012 年-2016 年期权成本摊销情

    况见下表:

    期权份额期权价值期权成本2012 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万份)(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1824.88887.78133.17221.95310.72155.3666.58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股权激励的

    实施有利于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稳定现有技术员工队伍,进一步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

    六、其他承诺事项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吴强华、许欣、朱华、张蕾、李国忠、杨华、赵伟、邵献军、王洪

    深、胡环宇、陈睿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股份公司公开发行之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股份公司股

    票。同时除前述锁定期外,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

    份公司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额的50%。

    本公司其他股东肖家铨、赵隽、郑凌云、萧凌和上海顶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

    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吴强华、许欣、杨华、朱华、李国

    忠、张蕾、王洪深、胡环宇、陈睿承诺:自股份承诺锁定期结束后,在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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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 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

    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

    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 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

    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

    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3.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

    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中的股东地位在关联交易中

    谋取不正当利益。如发行人必须与本人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则本人承诺,

    均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序,遵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将促使交易的价格、

    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发行人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

    优惠的条件。

    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承诺持续

    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消。特此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守承诺,未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

    行为。

    七、数字政通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保荐人通过访谈公司相关人员、查阅公司财务报告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等相关文件对数字政通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数字

    政通2011 年未发生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八、数字政通日常经营状况

    保荐人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

    文件、和相关人员访谈等方式对数字政通的经营环境、业务状况、财务状况、研

    发状况等经营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数字政通2011 年经营状况稳定。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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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1亿元,较上年同期9,574万元增长约26.46 %;实现净利润

    5,193万元,与上年同期5,005万元增长约3.77%。2011年度签订合同额约为1.79亿

    元,较上年同期1.3亿元增长约37.69%。

    (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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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周晋峰、蔡玉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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