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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通信管网产权归属成关键

来源:网易 发布:2012-03-31 11:52 松江科技涉嫌在梅江南等地宽带垄断的事情,经本报报道后,社会上反响极大,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就此事展开深入调查。同时,该案触及本市多年来存在的宽带运营怪相的冰山一角,诸多问题逐步显现。另有业主提出,通信管网设施的产权,应是广大业主所有,开发商、...


    松江科技涉嫌在梅江南等地宽带垄断的事情,经本报报道后,社会上反响极大,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就此事展开深入调查。同时,该案触及本市多年来存在的宽带运营怪相的“冰山一角”,诸多问题逐步显现。另有业主提出,通信管网设施的产权,应是广大业主所有,“开发商、运营商把业主的东西出租谋利,践踏业主的选择权,应该彻底解决。”

    反垄断调查逐渐深入

    据了解,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已经展开深入调查,并派专人到松江科技公司调查,要求提供当初的合同、文书等材料。该案的调查,正在有序开展。

    “梅江南宽带问题解决的关键,是要引入竞争者,消除进入壁垒。” 市发改委负责人说,宽带行业因存在多家运营商,相对来说,对于用户的争夺呈白热化状态。在松江科技涉嫌垄断案中,需主要调查两个问题:第一,松江科技的占有行为是否合法?第二,占有后的经营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排斥竞争行为?

    据介绍,除涉嫌垄断外,松江科技的做法在很多方面涉嫌违反行业规定。我国《电信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禁止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而违反该条例的处罚权,在电信管理部门。本报记者多次与市通信管理局联系,均无法得到正面反馈。但是,据市发改委和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报道刊登后,他们均与市通信管理局进行了反复沟通,后者承诺将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松江科技公司负责人说,报道刊登后,该公司领导很重视,正在加快与天津联通、天津电信的沟通,目前已经初步和天津电信达成意向,将电信宽带引入梅江南,其合作模式是向电信收取租赁费和管理费。

    “这么大的市场,谁不想进?但这么多年,梅江南就像个禁区,根本进入不了。松江科技的收费,肯定不合理,谁愿意交?但他们是强势,我们只好商量,尽量降低收费标准。我们希望这个违规收费,能得到制止。”天津电信相关负责人私下跟记者说。

    “我们要的是全面放开,要的是所有运营商不需要交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平等进入,由业主公平、自由选择。”业主李先生等人说。松江科技即使同意由某家运营商进入,不再自己运营,同样没有改变垄断的性质,没有改变侵犯业主选择权的事实。另外,松江科技收取运营商的费用,必然会抬高运营成本,这笔费用最终仍会转嫁到全体业主身上。“我们要求松江科技尽快改变这种错误做法,向业主赔礼道歉,支付赔偿”。

    通信管网到底归谁?

    “小区内的通信管网,产权到底是谁的?这个重要的前提,很多业主都忽视了。而松江科技和其母公司滨海投资,正是利用业主法律意识的欠缺,侵占了本属于业主的资产,赚取非法利益。”随着报道的深入,很多业主提出了上述问题。业主孙先生说,小区通信管网,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管网一样,都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通信管网的建设费用,已经在房价之内,是广大业主买来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业主有完全的所有、支配权利。现在,却被开发商或是相关单位据为己有,这是一种掠夺行为。

    孙先生的这个说法,得到了南开大学法学院李晓兵副教授等人的支持。李晓兵说,《电信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等,对这个问题都有明确规定。“以《电信管理条例》为例,‘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李晓兵说,既然通信设施是配套设施,已经纳入建设项目概算,这表明,这笔费用已经纳入房价,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

    就通信管网的所有权问题,记者与松江科技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多次沟通。该负责人称梅江南地区的管网是该公司铺设,所有权就应该归该公司所有。该负责人说,松江科技公司是2002年左右成立,是当时负责开发梅江南地区的滨海市政的子公司。现在,滨海市政公司已经更名滨海投资公司。“尽管我们是子公司,但是,松江科技是独立法人,独立运作。整个梅江南地区的通信线路、管网,还有设备,我们大致投资了3000万元。”松江科技公司该负责人说。

    对于松江科技的解释,众多业主表示不能接受。他们认为,松江科技是滨海投资(滨海市政)的子公司,在通信管道方面,无论投入了多少钱,都应是滨海市政(滨海投资)或其他开发商投入。广大业主在支付房价时,已经如数支付了费用。至于是否松江科技花钱建的管网,“这就好比父子之间的事儿。父亲该花不花,让儿子替他花了钱,事后却让广大业主来埋单,这是什么道理?”

    部分业主进而指出,松江科技垄断这些年,利用业主所有的通信管网,到底赚取了多少费用?希望该公司能公开账目,并支付业主赔偿金。

    “百合阳光”更为典型?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业主孙先生提出的这个问题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根据现有法律来看,通信管网肯定是配套设施,应该列入成本概算。“如果列入成本,所有权肯定是业主。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开发商卖楼、获取暴利的同时,是否将管网投入计算在房价之内,很难说清。对于商品房的销售定价,物价部门的价格干预并不多,这个问题,尚需要进一步研究”。

    “但是,对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我们是有严格规定的。所有房产项目,都需要报批成本,通信管网的成本是其中之一,物价部门根据报出来的价格进行审批。因通信管网已经摊入房价成本,通信管网的所有权,理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市发改委该负责人说。

    那么,在现实中,又是什么情况呢?作为限价房项目,津滨大道附近的“百合阳光”楼盘,同样是松江集团开发、建设。近日来,本报同样接到了来自该小区业主的质疑:“我们小区的业主都是社会中低收入阶层,是国家特殊照顾进行住房建设。在我们小区,同样只能用松江科技和天津电信联合办的宽带。速度慢,收费高,服务差。同样是电信,别处却没有这里的贵。我们想改用联通的光纤或其他公司的宽带,但物业说这里是松江的地盘,管网是松江科技建的,不能用别人家的……”

    对此,松江科技公司负责人称并没有垄断“百合阳光”项目,因该小区的通信管网同样是松江科技投资建设,该公司已经跟天津电信达成协议,采用“服务”的方式,向天津电信公司收取部分管理费用,已经将该公司的宽带引进小区。

    “即使商品房的定价存在模糊,那么,限价房的通信管网成本已经明确计入房价,松江科技为何占为己有?为何收取费用?凭什么侵犯业主选择权?”对于业主的这些问题,该负责人称需要向母公司进行了解,但直至发稿时,本报没有接到任何反馈。

    记者手记

    个案“牵一发而动全身”

    宽带“反垄断”期待破冰

    本报连续报道刊登后,很多其他小区业主也打来电话,反映有类似遭遇。“我们小区也被物业和开发商控制,只允许一家宽带运营商进入。希望执法部门抓住典型,依法查处松江科技后,将该案例推广,规范全市的宽带运营市场”。

    “开发商、物业公司收费的名目很繁杂,如小区进场费、补偿费、管道租用费等。有的还要求跟我们进行3%-5%的通信费用分成。”采访中,部分运营商负责人在大吐苦水的同时,也充满希望地说,“如果能够彻底解决‘圈地垄断’的问题,将彻底打破牢笼,引入竞争。各家运营商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也会调低资费,让利于民。”

    对于市发改委和市工商局对松江科技涉嫌宽带垄断案的查处,众多业内人士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该案在本市反垄断工作具有里程碑性意义。李晓兵说,垄断看似陌生,实际上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损害,负面影响深远。“我国的《反垄断法》是2008年出台,但是,通常情况下,反垄断的认定难、影响大,无论是中央一级,还是省市一级,查处的案例都极其少见。本市执法部门能突破阻力,展开反垄断调查,且触及与百姓生活密切的宽带运营怪相,本身就是一大亮点”。

    期待能有个最终结果,期待津城宽带市场的“反垄断”由此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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