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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网络红人上电视多此一举

来源:网易 发布:2012-04-16 09:15 近日,广电总局副局长李伟表示,电视节目要防止过度娱乐化、低俗化倾向的反弹。李伟称,禁止网络红人、有丑闻劣迹的人物上电视做嘉宾,同时禁止职场服务类节目互相打击,通过恶搞博取收视。 任何人都有上电视的权利,只要不是被法律所剥夺的,没想到的是,网...


    近日,广电总局副局长李伟表示,电视节目要防止过度娱乐化、低俗化倾向的反弹。李伟称,禁止网络红人、有丑闻劣迹的人物上电视做嘉宾,同时禁止职场服务类节目互相打击,通过恶搞博取收视。

    任何人都有上电视的权利,只要不是被法律所剥夺的,没想到的是,网络红人竟然被禁止上电视,不知道,这算不算侵权?

    电视需要娱乐化,但不能过度娱乐化,这无疑是正确的,但网络红人上电视,也是正常娱乐的需要,这对于电视台来说,也多了一个选择。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其实,所谓的网络红人,也不尽是“坏人”。更重要的是,在现实中,没有绝对的坏人,也没有绝对的好人。网络红人也同样是如此。既然他们在网络上红透了,再显现在电视节目里,给大家娱乐一下,多笑几声,也没有什么不妥。

    据报道,芙蓉姐姐经纪人、干露露妈妈、郭美美经纪人以及刘俐俐,他们均表示这项措施将不会影响到自己的发展。郭美美经纪人称不上电视节目也无所谓,“这有什么收入啊,几千块钱通告费,影响不到。”毕竟,网络红人的地盘在网络,人家也不一定稀罕要在电视台出现。

    说实话,禁止网络红人上电视台很难操作,一方面没有标准,什么样的人算是网络红人?你说是,电视台可以说不是;另一方面所谓的网络红人也没有具体的“黑名单”。广电总局也拿不出来,自然也无法阻止电视台背地里请网络红人上电视台。

    电视观众有看网络红人出现在电视节目里的权利,电视台有请网络红人上节目的自由,更重要的是,网络红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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