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近日报道,《中国社会科学》今年第1期刊发了题为《无声的革命:北京大学与苏州大学学生社会来源研究(1952—2002)》的论文。文章指出,上世纪90年代后,北大学生中,干部子女占比呈现上升趋势,到1997年,该比例达到39.76%,首次超过专业技术人员子女,更远超工人和农民阶层。
大学招生固然要坚持优异第一。但是,受限于客观环境、教育条件和教师水平,农村和社会困难群体的子女在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特长技能等方面,显然要弱于城市中同龄人的水平。在坚持“入学机会平等”的第一原则下,重点大学有必要通过修改招生录取政策,逐渐提升农村和社会弱势群体子女在学生总数上的比例,并定期公布生源的详细数据,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这其实也是大学担当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我们欣喜地看到,重点大学已经有所行动。清华去年专门针对国家级贫困县的考生,制定了“自强计划”,全国592个国家级贫困县的所有中学,均可推荐一名考生参加清华的自主招生。人大“圆梦计划”每年拟选定50所县及县以下生源好、信誉好的中学,给予推荐资格。获推荐考生应具有农村户籍,且家中三代无大学生。北大最新公布的具有“校长实名推荐制”资质的中学名单中,也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学的倾斜力度。
教育乃是国之大计,促进社会流动、增进社会公平是它的重要功能之一。在一个拥有良性制度的社会,每个人都应有平等的机会和上升的空间,都可以凭借自身的才华和拼搏,改变命运。当然,这是一项非常宏伟的社会工程,需要教育部门统筹规划、协调安排。而重点大学本身,理应成为先行者,并为整体环境的改变提供发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