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事考试中心4月8日通报,在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中,宁夏有235人违纪,其中代考者达150人,有其他违纪情况的考生85人。在235名违纪考生中,被确定为代考及使用假身份证参加考试的考生超过六成。在其他作弊方式中,有抄袭、夹带纸条、互换试卷以及使用电子词典作弊等。在地域分布上,固原、吴忠两市考点违纪考生占了一半以上。
实际上,从4月1日起,宁夏实行的《宁夏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人事考试。既然如此,为何违纪现象仍然屡禁不止?简单地说,违纪成本太低!
在此,姑且不论职称外语考试的作用,单单从对待考试的态度上,就能够窥斑知豹。往往是,通过了考试,就能够评上相应的职称,就会得到相应的个人利益。既然如此,职称考试之所以不择手段就昭然若揭了。
如果宁夏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职称外语之类涉及个人利益的考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违规成本”,甚至直接将违规者开除出“圈子”,还有人会继续冒违规这个“险”吗?同样对那些屡教不改的恶意违规者予以“曝光”也不失为一种更好的“警示”方法了。
考试违规,伤害的不仅是其他人的正当利益,更是对我们制度的一种公然的漠视与挑战。如此,还能再任其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