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全文如下: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为进一步完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和电子游戏出版物的审批工作,避免因申报材料缺项、内容不全等引起的受理及审查延时问题,提高受理和审批工作效率,切实维护申请单位利益,本着精简材料、缩减流程的原则,总局对原申报材料要求进行了重新梳理,调整了申报材料说明(见附件1、附件2)和《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附件3)、《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游戏出版物申请书》(附件4)。
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相关申报材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和电子游戏出版物,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审核文件中应标明游戏的出版单位、运营(发行)单位及著作权单位。
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的格式性核验,具体包括:
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或《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申请书》的填写应详实完整;
2.书面申报材料应齐全,且按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或排列整齐;
3. 电子文档的光盘应能正常读取,内容应齐全;
4.互联网游戏作品客户端、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光盘应能正常安装使用,互联网游戏网站或服务器应能正常登陆与连接,测试账号应能正常进入,相关功能设置应完全开放。
三、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将于近期上传至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可登陆网站首页"行政许可"栏目查询和下载。
自2014年6月1日起,总局将按上述要求办理受理手续及审批事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