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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版权战进入小高潮 从游戏到影视大争夺(2)

来源:中国手游网 发布:2014-12-27 10:22 12月1日傍晚,小说《何以笙箫默》作者顾漫在微博上发表声明称,“我授予前合作方(乐视娱乐)的版权已于2014年9月10号到期“,并且称乐视娱乐(乐视影业...

  12月1日傍晚,小说《何以笙箫默》作者顾漫在微博上发表声明称,“我授予前合作方(乐视娱乐)的版权已于2014年9月10号到期“,并且称乐视娱乐(乐视影业前身)于2012年,没有告知作者的情况下,擅自注册了“何以笙箫默”商标(范围包括影视、游戏、甚至于图书出版)。


  而在今年7月份,顾漫拒绝了乐视影业版权续约的要求,并已经委托律师,进入法律程序。顾漫也在声明中表示,自己已经将《何以笙箫默》版权授权给光线影业,而接下来的电影改编和拍摄事宜,将由现合作方光线影业全权处理。12月2日16点03分,乐视影业回应关于《何以笙箫默》电影版权的声明表示:


  “2011年9月10日,乐视影业与顾漫签约,取得独家电影剧本改编权,合约期限为三年。双方约定,改编的剧本着作权全部归乐视影业所有,乐视影业有权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


  乐视影业还透露:“乐视影业于合同期间完成剧本改编,合法拥有剧本完整着作权及电影拍摄权,于2014年8月20日获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同时签约电影主创、主演。目前,项目剧组筹建完成,已进入开机阶段。”而光线方面则一直未正面回应,仅表示,所有事件发展按照原作者发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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