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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手机游戏领域猫腻:侵权抄袭 排行刷榜(2)

来源:中国手游网 发布:2014-04-22 10:59 研发商受发行商掣肘 在版权纠纷中,发行商的角色令人玩味。此前《找你妹》游戏发行商热酷与研发商云中游的矛盾纠纷还历历在目。双方合作闹掰后诉...


   研发商受发行商掣肘


   在版权纠纷中,发行商的角色令人玩味。此前《找你妹》游戏发行商热酷与研发商云中游的矛盾纠纷还历历在目。双方合作闹掰后诉至法院,热酷公关发文一篇接一篇,斥责云中游违背安卓平台的独代协议,丝毫不提其投资其他团队执意开发《找你妹3》,而作为研发商的云中游自身力量较弱,无力抵挡热酷的公关战,在舆论上反被牵制。虽然二者最终达成和解,但却反映出研发商在手游产业链上的弱势地位。


   记者了解到,发行商的运营模式是,与游戏研发商签署代理协议,然后在渠道商(如91助手、机锋等)的平台投放推广,向渠道商支付产品及广告费用,同时与渠道商进行收入分成。一款游戏成功与否,业界通常有“三分研发,七分运营”的说法,由此可见发行商的重要地位。


   一位游戏研发商曾向记者吐糟说:“CP(研发商)基本得看发行商的脸色,发行商有许多方法裹挟研发商,如雪藏产品,或抢发同类产品,最常见的还有拖欠代理费用。一般来说,研发商与发行商谈代理金时往往采用3322模式,即签合同的时候给代理金的30%,正式开启内测给30%,正式上线给20%,上线之后一个月给最后的20%。还有分为三期的,比如352、433等模式,分为签合同、正式内测以及正式上线。而很多谈了四期的CP,最后的20%往往因为各方面原因化为泡影。”


   研发商的弱势还体现在,当一款游戏产品被IP所有者发出涉嫌侵权的声明时,发行商在这种情况下的普遍打法是,称侵权行为属研发商所为,而且在与研发商签署的代理合同中,内容侵权方面的责任由研发商来承担。


   然而,据一位资深人士透露,许多发行商很多时候知道一款产品可能存在侵权风险,但依旧上架圈快钱,待IP方维权时,再要求研发商更改或删除侵权内容,但前期的盈利已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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