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游戏开发者大会的第三天,即我刊登本文的两周前。许多独立开发者坐在当地的餐厅吃饭,其中一个人提到了一份他们并不确定的合同。该合同是关于所谓的Game_JAM。我听过这个理念:一个由Polaris所运行的关于game jams的真人秀,这对于所有参与者来说都是一次让人激动的冒险。它不仅能够帮助人们揭秘什么是开发,同时还能够为Polaris的观众呈现游戏开发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这是一个很棒的理念,就像Amnesia Fortnight或Super Game Jam一样,GAME_JAM也对我们的产业具有潜在的帮助。
GAME_JAM是由独立游戏开发社区中一群受欢迎的人(包括管理者,朋友和业务合作者)所组织的,他们具有非常棒的初衷。我的朋友Zoe Quinn(代表作《Depression Quest》),Robin Arnott(《Antichamber》,《Soundself》),Davery Wreden(《史丹利的寓言》)以及我的合作者Adriel Wallick(“Game A Week”,《Rock Band Blitz》)参与了GAME_JAM,所以我将为他们浏览合同。
我并不是一名律师。从未如此自称过也不想这么做。我是一名游戏开发者,曾经帮助过独立开发者分析无数合同与协议,所以我会为那些不太精通法律术语的开发者提供帮助。
与独立行业中的所有事物一样,有些人比其他人更了解某些特定的对象,而我们也愿意尽可能地与别人分享自己所知道的内容。许多更精通业务的开发者将会帮助别人去阅读合同。而我只是碰巧认识这个故事中的参与者,所以他们才会找到我。当你阅读了更多法律术语并面对过各种不同规格的公司,你便会开始清楚合同中的一些特定模式,短语和语调。